近日,富阳审计局围绕富阳市信息资源部门共享情况这一重点,对富阳市信息化运行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富阳市就业管理处因不能共享富阳市工商局的工商登记信息,无法及时掌握失业保险金发放对象的真实情况,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如2007年和2008年富阳市审计局对社保基金审计中发现就业处违规发放失业保险金达41万元、涉及65人,通过积极整改,截止2009年9月,已有25人退回失业保险金14万元,另外40人27万元失业保险金因各种原因还未能及时收回。
审计调查进一步发现,就业处在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对象与援助证办理等业务时,需要利用工商局的工商登记信息(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登记情况),才能依照政策准确核定申请对象是否满足相关条件。但根据杭工商信[2005]117号、杭工商富[2007]26号文件规定,就业处需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信,经富阳市工商局局长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工商登记信息数据的拷贝工作。2009年度,就业处向工商局拷贝工商登记信息数据仅两次。工商局与就业处还没有真正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调用工商登记信息数据的手续较为复杂,并且时效性差,信息互通存在壁垒,给就业处部分业务开展带来一定困难。
针对富阳市工商局目前已与富阳市地税、国税部门形成工商登记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数据共享在技术上是可行的这一实际,审计建议:
一是对信息资源部门间壁垒现象作一专题研究,特别对公安、发改、财政、社保、工商、统计、规划、城建等部门制定全市信息共享机制,数据集中过程中建一个数据交换平台,便于部门间数据交换及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组建信息交换中心,通过中心调用相应数据,对保密性等级高或不能进入数据交换平台的信息资料库可通过“定人定时”方式实行常态交换数据。
二是强化全市信息化的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市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例会,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运行、维护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互通信息,切实发挥好信息化 “反应快、效率高、成效大”的作用。
(富阳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