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杭州审计局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English
首页>> 综合信息
   
萧山新农村建设多头管理多头补助问题应予改进

发布时间:2010-09-06【选择字号:

  萧山区审计局在最近实施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由于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从省、市到区(县)一级,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各行政主管部门各自推出诸如整治村、示范村、生态村、卫生村、新农村建设优胜村等十多类不同的村级创建考核活动,名目繁多,且存在多部门考核验收、资金多头补助的现象,产生了诸多弊端:

  一是部门之间分头考核、分头验收、各自为政、职能交叉的现象,造成了部门人力、财力浪费,也出现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情况。二是涉及村级建设的一些同类型、同项目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多部门管理、多头补助,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各镇(街)、村为争取资金多申报项目、多部门争取,既增加了基层负担,又容易产生不正之风,也不利于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统筹管理,不利于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三是在“多争取资金”的利益驱使下,一些经济薄弱村盲目跟风、负债创建,加重了村级负担,后续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路灯亮化工程、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等资金难以保障,后续运行难以为继。

  为此,审计建议:一是全面清理现行涉及村一级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制度。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党委政府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规章,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确定村一级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实行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的衔接,营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项目与资金有效使用的制度环境。二是要整合有关部门的涉及村级新农村建设管理职能,整合考核验收流程。对多部门联合考核验收、内容交叉重复的不同项目,可以合并项目或互相整合验收流程,各部门共享验收结果,尽力避免重复交叉与各自为政的考核评比,减少基层接待任务和费用支出,以切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整治村等创建后的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根据目前各地实际完成村庄整治以及新农村建设情况,逐渐改变“示范、整治”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向与使用重点,加大村级特别是经济薄弱村长效管理的资金扶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类创建村的长效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防止“轰轰烈烈搞创建,过后回到脏乱差”现象的出现,切实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

  (萧山区局)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